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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旅游伦理的思考

2000-04-11 来源:光明日报 李健 我有话说

当前,旅游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,旅游产业也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支柱产业。随着人们对旅游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,旅游活动中存在的问题,诸如宰客欺客,违约毁约,破坏自然等,已引起人们的强烈不满。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旅游活动的质量和旅游产业的发展,集中反映了我国旅游伦理水平亟待提高。我们应当对旅游伦理的理论与实践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思考。

何谓旅游伦理?旅游伦理是人们在旅游活动中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的总和。旅游是人类活动的一个特殊方式。《辞源》讲:“旅者,客处也”。《吕氏春秋》称:“游,乐也。”人们把这种离家客处外地进行游乐活动称为旅游。在这种特殊的活动中,人们必须处理一系列复杂的关系,即人与自然的关系,人与文物古迹的关系,旅伴之间的关系,人的身心关系等。道德规范是处理这些关系不可或缺的重要规范。通过道德规范给人们的旅游行为指示道德方向,并内化为人们旅游行为的习惯,才能使这些关系消除紧张对抗,实现和谐统一。可见,旅游伦理是人们旅游行为的善恶指南,是人们在旅游活动中提升人格的有力杠杆,是旅游产业发展所依赖的核心软件。

旅游伦理基本规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,按其所协调的基本关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。首先,尊重爱护自然,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,是旅游理论的一个基本规范。这个规范用来调节旅游活动中人与自然的关系。人本是自然的有机组成部分,然而,当人从自然中相对分离出来后不断加剧对自然的索取,以至与自然越来越疏远、隔离、冲突。当人们意识到这种状况不仅破坏了自然生态平衡,而且降低了自身的生活质量时,亲近自然、回归自然便成了人们的内在需求。旅游是拉近人与自然距离的有效途径,但是,由于人们长期与自然处在隔膜状态之中,因而在旅游中人们身体融进了自然,心灵却没有与自然沟通。攀折盗窃花卉树木,偷猎偷吃保护动物,随地乱抛废弃秽物,乱建乱修楼堂馆所等与自然对立冲突的现象屡见不鲜。可见,人们要亲近自然,回归自然,则应当在旅游中尊重自然,爱护自然,实现与自然的高度和谐。旅游可以说是人作为自然之子融入自然母亲的怀抱;人们在旅游中千万不能以自己的恶性损伤母亲的身躯,刺痛母亲的心灵。

尊重保护文物古迹,实现人与历史的和谐,是旅游伦理又一个基本规范。人们为什么喜欢游览名胜古迹,观赏历史文物呢?恐怕不只是被其古朴瑰丽的外形所吸引,更重要的是被其深邃辉煌的历史文化而陶醉。人是历史的产物。每个人都承载着一定的历史文化。人们对未来生活的期盼和设计是不能离开历史的轨迹的。然而,当人们越来越以现实功利的心态面对未来的时候,却容易忽视历史,乃至割断历史。这样,人们就有可能失去自己的精神家园,自己的根。失去历史感的人生是飘浮的人生。可见,人们需要通过游览名胜古迹,观赏历史文物来感受历史,了解历史,以更好更从容地面对现实和未来。要真切地感受历史,充分地了解历史,则应尊重和保护浓缩着历史精华的文物古迹。尊重保护文物古迹就是尊重保护历史。那么偷盗文物,破坏古迹的行为是反历史的恶行,是剥夺社会公众认识历史文化权利的恶行。对这些恶行不仅要进行法律制裁,而且要进行道德谴责。

相互尊重,相互关心,相互帮助,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,是人们用来调节旅游活动中人与人关系的道德规范。旅游活动既是个体行为,也是群体行为。即使是个人探险这样的活动,也离不开其它人的帮助。在旅游活动中人们都要面对和处理一系列的人际关系。事实上,处在高度紧张、竞争激烈、人情淡漠状态中的人们,在旅游活动中不仅仅要去亲近自然、回归自然,感受历史,了解历史,而且要去追求人际关系的轻松、愉快和温馨。营造人际关系轻松、愉快、温馨的氛围,主要依赖人们的道德素养,人们发自内心的相互尊重,相互关系,相互帮助。如果人们在旅游途中权利被侵害,面对人情冷漠,这种旅途不仅充满艰辛和危险,而且对人是一种人际关系的精神折磨。人们在旅游中所接触的人主要是陌生人,人们所要处理的人际关系主要是与陌生人的关系。调节陌生人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可以说是我国社会道德的“第六伦”。我国古代处理五伦关系的传统道德是熟人关系中的道德。“生人有助”应当成为现代社会中处理生人关系的道德规范。在旅游活动中调节人际关系的道德规范集中体现了社会伦理“第六伦”的特色,特别需要深入人心,发扬光大。

在旅游活动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关系需要人们认真对待,这就是人们对待自我的关系,即人们的肉体存在与精神世界的关系,常被称为身心关系。身心关系和谐是指人们物质世界丰富,精神世界充实,二者达到平衡。然而,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身心关系往往失衡,突出表现在精神世界的苍白、空虚。旅游是实现身心和谐的一条非常有效的途径。旅游是旅行游览的总称,其侧重点是游览,而不是旅行。游览所需要的境界是精神世界的自由自在,无拘无束,快乐愉悦。正如《庄子》中所说的:“游,不系也”。人们在旅游中所感受到的幸福不只是物质生活享受,更重要的是精神世界的这种境界,是身心高度和谐。要达到这种境界,人们在旅游活动中应当尊重自我,实现个性发展的需要。只要尊重自我选择的权利,就会在探索未知,丰富情感,磨炼意志等方向取得丰硕的收获。同时,人们在旅游活动中还应当提升自我,将自己的人格从实有向应有发展。身心和谐是一种高度统一和完整的人格体现。人们在旅游活动中注重陶冶情操,提升自我,有助于实现身心和谐的理想人格。可见,尊重自我,提升自我,实现身心和谐,是人们在旅游中用来调节身心关系的道德规范,是旅游伦理的重要内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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